编者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2026年7月份,向社会公布的执纪问责数据显示,以农村基层各领域被问责查处的人数:原任村党支部书记、主任5.4万余人;其他领域人员高达:28万余人;这组数据触目惊心,同时亦极具震慑。
通过这组硬核数据,撕开了基层“微腐败”的伪装,击碎了部分村干部“职位小、权力弱、胆子大、没人管”的侥幸心理;纪检、监察机关出重举,反腐力度持续加大未减,由此说明了:基层农村不是“法外之地,村官不是免责的身份”;小微权力绝不是私人谋利工具,中国没有法外之徒之说;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绝对“零容忍、无死角、不松懈,反腐利剑始终高悬,农村基层不应是监管盲区”。
基层蝇贪蚁腐,是啃食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动摇的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基;顽疫毒瘤不除,谈何法治公平与和谐久安;
监督应该无死角盲区,违纪、违规与违法应无处遁行;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不应是口号;
织密“三资”监管这张铁网,筑牢“三不腐”这条坚实防线,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自觉公示账目清单,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与批评;
综观本网收悉到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石镇镇射田村上屋小组村民,实名联名举证控诉其村委原任村支书和现任村干部,抱团严重违纪、违法,县、镇两级政府领导,长久以来涉嫌“漠视、推诿与袒护”,从而引发民众质疑与公愤!这背后究竟有何隐情?……或许,只有等到事件地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重视与受理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据实回应群众、回应社会,谜底方才解开;这一天,还要等多久?!……
尊敬的各级官媒和自媒体记者、工作人员:
同志们好!
我们是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石镇镇射田村委上屋村小组的村民:祝河昌、祝步苗、祝泽光;亦是受村小组全体父老乡亲村民一致推选的维权控诉代表人;
祝河昌身份证号:36233119580427**** 联系电话:15970383126
祝步苗身份证号:36233119581015**** 联系电话:18770938541
祝泽光身份证号:36233119590910**** 联系电话:18079836194
一、我们实名举证控诉的法条支持如下
依据《宪法》、《民法典》和《信访工作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给每位公民的权利,行使揭发、披露、监督和信访的权利,以期社会各界正义人士、媒体工作者和事件地人民政府、执法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同志等,给予关注、助力与依法依规切实高度重视“民声、民情”、“群众的冷暖、苦难与诉求”,在政策法条的支持下,将涉嫌腐败、官僚、霸权的小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因其罔顾法纪、践踏法律、丧失入党任职的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利用手中微弱的公权利和微小的职务身份,却胆大包天,干出肆意违规、违纪和违法的犯罪行为,引发公愤与惊疑,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破坏了干群关系、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石的恶劣行径,请求媒体给予披露与监督,呼吁事件地政府主官、职能部门的领导同志等,自此视人民群众为“家人亲友”,将涉嫌违纪违法的腐败党员、干部依法依据严查惩处,绳之法办;及时尽快将矛盾与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已然形成一定的恶劣影响,真正让公权力回归本位,服务于民,是期盼!
二、控诉事项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如下
1、举证控诉我村原村支书:祝四水,自任职村干部后一直到任村支书,再到调任乡政府工作,再到2025年退休,二十几年间,一直从未停止利用职务权利便利,肆无忌惮地骗取国家各项惠民补贴;非法侵占村里村民集体所有的公共资产;非法向银行骗贷;非法截留原本应分发到位给每位村民应得的各种红利,占为己有等多项罪实,涉及金额达数百万元之多,这还只是我村民们历年不断、不惧打压、恐吓、威逼利诱、不畏淫威所收集到的部分犯罪证据;
2、举证控诉原村支书:祝四水,在担任村书记职务后,伙同村妇女主任:祝青、村会计:祝金富、祝本龙等村两委干部,公然无忌大肆骗贷套取惠农补助,截留村民应得的分红红利,大肆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干了多起、多项侵吞公私财物的犯罪行径之实,至今仍未收手、止步和向组织坦白认罪,接受法律的制裁;
3、举证控诉现任村妇女主任:祝青,自任职以来,勾结书记、村会计或单独利用职务权利之便利,大肆违纪违法,中饱私囊,放纵亲友违法,将国家给予的惠民政策,进行优亲厚友,同样采取骗补、非法侵占等不法手段,大肆敛财占为己有,完全无视村民群众的公愤与惊疑;
4、举证控诉以祝四水为首,祝青、祝金富、祝本龙团伙骨干成员,勾结拉拢各自亲友入伙,目无党纪国法,肆无忌惮地非法侵占公私财物占为己的恶劣违法犯罪行径,给予深挖彻查,并对其背后是否有“保护伞”为其“站台、遮护”,把调查结果如实、尽早公诸于众,平息民众的惊疑与公愤;
下图是祝四水、祝青等人犯罪证据

三、祝四水、祝青、祝金富、祝本龙及其亲友等团伙成员已然涉嫌犯下的事实如下
1、祝四水,自1995年起任职村干部到2004年担任村委会村书记,直至2019年调任到镇政府工作,并于2025年从镇政府退休;其虽已看似退休,但依然坐享其土皇帝的位置与角色;
2、其于1995年起,就利用职务权利之便,无视党纪国法、不计后果、胆大妄为地截留了“银金矿”8亩良田的征田补助款;矿企补偿给村民的标准是每亩一万元,合计:8万元;此补偿于前两年因不知什么原因,矿企已不再经营而终止了;但是这笔款,全被祝四水个人侵占,分文未分发给村民;
3、祝四水于2017年间,利用职务权利之便,非法侵占了集体所有的“10亩”良田的征地款;入己私囊;这“10亩”良田的征地款具体金额,我们村民暂未获悉详情;
4、祝四水于1995年起至今(退休了),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期间,勾结村两位上述被举告村干部,指使亲友共同参与,搞团伙勾结,无视党纪国法,公然截留补发给村民们应得的“农田污染青苗补偿费”,每年补偿标准是“一万元”,合计:二十一万元;
5、祝四水自1995年起至2015年期间,利用职务权利之便,非法侵占矿企拨付给村民的用电补贴款,共计三万余度,前后电价不一样,初略统计为:每度0.4—0.6元左右,共计二十一年之久,每年约:1.5万元左右,合计约:三十一万伍仟元左右;
6、祝四水自任职村书记后,非法截留上屋村“60亩”的退耕还林补助款,据悉每亩专项补助款为:400—500元左右,合计约:24—30万元之间,该款也被其占为己有,村民未获分文钱;
7、祝四水利用职务权利之便,于2004年起到现在,采取非法手段,威逼村民,并以低价给付租金的方式,从村民手中强占了茨家山“20亩”良田,给付村民们的价格为“一次性以每亩500元”的低价,和村民签订了“30年”之久的租赁协议,“30年”之久,每亩才“500元”,相当于只给付了“10000元”的租赁费给村民,这显然是明抢恶占的行为;
8、祝四水利用职务权利之便,非法截留了杨家源“358亩”湿地松的造林补助款,占为己有;每亩补助款金额和何时占有等不详,敬请核查与公示;
9、祝四水利用职务权利之便,伙同祝本龙虚报林地“40亩”,从而骗取国家发放的林地各项补贴款,具体哪一年起,骗取占有了多少补贴款,具体情况不详,敬请核查与公示;
10、祝四水利用职务权利之便,假借开发之名,采取哄骗村民入伙分红的不法手段,从村民手中骗取了共计“2800亩”的柴山,在村民们不知情、诱惑和威逼下,把各家的林权证交给了其,然后,祝四水则利用哄骗来的山林地林权证,采取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的不法手段方式,向镇政府和林业局等部门,申请与领到巨额项目资金;祝四水为了掩盖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诱骗、威逼和签约承诺的方式,和村民签订了“一份长达30年之久”的合作协议;但是村民自与祝四水签订了所谓的协议后,至今未获得半文的回报;村民反映,这“2800亩”山林,原植被茂盛,因祝四水的居心不良,盲目开采滥挖,导致现在山上植被已尽毁,变成了“满目疮痍”的荒山秃岭了,严重导致水土流失隐患发生和村民们原本不致破坏的正常收入减收,此事引发村民老少惊叹与哀怨!
11、祝四水利用从村民手中骗走的林权证,伪造材料、虚构事实后,向银行申请林业开发项目的贷款,此举违法行径还是被如愿所偿;这种骗贷,在当下法治程序日渐完善的今天,祝四水又是如何做到的?这背后必又有不可告人的非法隐情黑带;
12、祝四水自入职村两委任村干部到村书记,再到镇政府工作,一路贪腐不止,且一路顺畅高升和看似现在退休,平安落地,在村民长期信访举告其涉嫌严重违法乱纪、侵占公私财产,引发众愤与控诉,为什么尤如不倒翁似的,难道是村民存在诬告、构陷?还是他背后有大小保护伞,为其撑护与站台?这个破解群众实名举证控诉其及团队成员的切入点之一,若想以事实核查结果,平息与消除民众的质疑与公愤,那么,就请政府职能部门、执法行政机关,依法、据实、公正、严肃、认真、负责,敢于真查、彻查,拿出断腕之勇气,正本清源,还当事人一个“清白”,给公众一个有法可依、事实证明的“结果”来;
13、祝四水自入职村两委任村干部到镇政府上班,利用职务权利之便,目无党纪国法,肆无忌惮地疯狂敛财,这么多年来,已积攒下了巨额的不法财富和盘根错结的人际关系网;其在本村拥有一幢大房子;已知悉其县城购置了两处房产;另外,给子女们各购买了“豪华轿车”,家人日常出行与为人处世无比张狂,这已是全村乃至全镇公开的秘密了;
14、祝四水在获悉村民们自发举证控告他的所有违法事实后,恐东窗事发,竟暗中指使教唆其胞兄“祝泉水”,于2008年间冬至那天,村里的风俗有喝“冬至酒”的习俗;其兄祝泉水,无视法律,不顾邻里乡亲情谊,仗着其弟及受其弟的指使下,在公共场所,公然对举报村民:祝河昌,实施数下的人手攻击的违法行为,导致祝河昌颈部软组织挫伤;事发好在是大庭广众之下,幸得在场的村民拉开阻止其无度施暴,故而仅是小伤;此事再度激起村民的公愤与惊悚,这还有王法?
15、祝四水本人2008年间,三次前往举报人:祝步苗家中,进行恐吓与利诱,目的同样是阻止举报人再继续举证举告其违法犯罪之事;然而,被恐吓诱逼的被害人、举报人:祝步苗,并未因此畏惧而放弃举告其及其团伙,已然犯下的严重违法犯罪之实的决心;
综上所列举祝四水其本人及伙同他人,已然涉嫌犯下的违法行为事实,和已给国家资金、村民合法财产侵食的列举,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巨大,引发的社会影响之恶劣,令人发指与惊悚;
四、被举报人村委会妇女主任:祝青,祝四水的共犯
1、祝青自任职村妇女主任一职以来,长期无视民众的诉求,利用职务权利便利,放纵其亲属故意荒废良田的行为发生,而不给予及时劝导与制止;反而采取包庇、站台的方式为其亲属撑伞;该行为已然丧失中共党员、村干部的荣誉与责任担当,是典型的失职、渎职、不作为行为,理应接受组织对其应有的处罚;该田地已荒废数年之久;
2、祝青利用职务权利之便,安插亲属即其亲娘舅:祝金富,担任村会计,联手把持操控村两委财务工作及资金使用管控等;祝金富自此也就成为祝四水、祝青、祝本龙等一起的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了;
3、祝青利用职务权利之便,非法占用集体耕地面积为:7分;
4、祝青利用职务权利之便,自2020年起至2024年间,虚报承包良田亩数,从而骗取稻谷惠农补助,这是包含了“早、中、晚”稻,历年明细如下:
2020年:182.71亩、125.89亩、182.71亩
2021年:108.3亩、83.11亩、108.3亩
2022年:269.28亩、280亩、269.28亩,共计三次,合计2455.68亩
2023年:80亩、49.78亩、80亩,共计两次,合计419.56亩
2024年:20亩、57.3亩、20亩
综上虚报亩数所获得的不法之财,已被其占为己有,具体金额不详;
五、祝四水、祝青团伙的已知保护伞之一,原石镇镇政府党委书记:方秋;村民均怀疑,是方秋在上传下达,充当这个团伙的第一把保护伞
六、乡镇政府日常工作流于形式,监管严重缺位,引发村级腐败窝案难辞其咎
1、乡镇一级部门对村两委干部的日常工作,涉嫌存在监管缺位或仅走过场敷衍了事,事后走访机制的空置,或查处不力,没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是农村基层村两委干部敢前腐后继,关键症结之一;乡镇一级政府部门对于上面拨付的各项救济、奖励资金,涉嫌监管与分配不力,甚至有的缺失,未严格履行上级要求安排;大多聚焦于“事前审批、事中拨付”,却严重忽视了事后落地的核查与必要的常态化走访核询工作,这又是导致农村基层村两委干部,敢于罔顾法纪、肆意侵吞救济、奖励款的症结之二;乡镇、街道、民政所、乡镇纪检等部门的走访检查,通常流于表面,仅仅重台账资料,却轻实地核验;仅仅重纸面数据,而漠视已见已闻的群众呼声民情,这个是导致农村基层村两委干部,敢肆无忌惮地非法侵占公私财物、占为己有的症结之三;我们实名举证射田村原支书和现任妇女主任、会计等,严重违法犯罪的腐败村官,就是鲜明真实的涉案人与事;
2、综观我们村民实名举证为例,射田村委原书记:祝四水、村妇女主任:祝青、会计:祝金富等人,敢于长达二十余年之久的抱团拉伙共同腐化,非法侵占公私财物,把持村务与资金,在村民坚持不懈、不惧打压报复,仍无畏地进行控诉与维权,久告无果,致其胆子日渐增大、贪婪更加无度,是其看清了上级部门的领导、行政执法机关职能部门,面对应担负的职权,仅仅流于纸面监管,形式核查与处理,看似高高举起,却轻轻放下,甚至于有个别的上级部门领导,充当保护伞,为其站台、平息事件的存在,才能给予他们敢于将公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将公权力变成自己小团伙和个人的非法敛财的私人工具;
3、这个情况发生,是乡镇一级到县域一级的政府机关、职能部门、执法、执纪部门,涉嫌庸政、懒政、怠政,面对人民群众的呼声诉求的漠视,是腐败官僚的作风所显、官本位思想错误理解与使用的结果;对已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甚至是犯下数罪的基层村委党员干部们,变相地作了保护伞,无形地助长了其敢肆无忌惮地践踏法纪,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安稳,将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桥头堡,变成其自家的后花园、自留地;
七、乡镇级政府面对民众愤疑,惯用敷衍推诿,逃避责任,久告无果成常态
石镇镇射田村原任村支书:祝四水和现任村妇女主任:祝青、会计:祝金富等人,在长达二十余年的漫长时间里,利用职务权利之便,勾结或单独恶意非法侵占公私财物、骗贷,利用宗族亲友为团伙成员,抱团违纪、违法,并对有对其不满、敢于发声的村民,加以威逼、恐吓、出手打人,试问:在当下,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打虎拍蝇、反腐无禁区、零容忍、长期不懈、不止地把反腐败斗争工作进行到底”的今天,石镇镇党委、政府、纪检和万年县委、县政府、县纪检的领导、工作人员同志,为何如此漠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恶性违纪、违法事件,让村两委干部手中小微权力无限膨胀、践踏,进而引发村民公愤、惊疑,难道不应该走进来,给个合法的解释吗?
八、欲盖弥章,负责处理信访人控诉事项的镇政府干部,胆大妄为,非法强迫举告人交出手机,有何法条可依
1、2026年7月25日,我们三人应镇政府党委书记、镇长电话召唤,说就我们三人代表村小组,举证控诉原村委书记:祝四水和现任村妇女主任:祝青、会计:祝金富、村干部:祝本龙,四人,单独或勾结一起,罔顾法纪,疯狂侵占公私财物,打压举告群众,企图逃避法办的罪上加罪之行径一事,进行磋商处理;
2、作为党的基层一级政府和最基层的党政领导人,指示下属镇干部收缴我们村民举告信访人的手机,这一行为已然是公然践踏法纪、公权滥用、违纪、违法,无需质辩;请问:哪条法律、条例规定与注解,政府职能部门领导,有权力违法收缴公民的私人物品?国家法条只对司法机关、纪委、监委执法、执政权力职能部门,在履行公职、公权,对相关涉案嫌疑人、受查对象,因审查工作需要,有权收缴公民的私人物品(手机)等,任何单位、任何部门离开法条支持许可下的行为,都是违法,必须对此承担相应的法责;
3、我们作为公民、受害群众和实名举证、举告的信访控诉人,面对石镇镇政府领导干部,作出如此愚昧和违法行径,请问:他们是不懂法,还是不敬畏法纪,事实已然很清楚地回应了!
4、石镇镇政府的领导干部,明知此行径为违纪与违法的,但还是做出了愚昧枉法的行为!试问,他(她)们在害怕什么?应该是害怕人民群众用手机录音、录像,获取固定他(她)们的违纪、违法证据?还是他(她)们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无论何事,都习以为常地惯用手法伎俩?这个疑问,请万年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介入查处,给予一个有法条可依持的解释,以此平息封住群众的口舌吧!
5、这个违法行为,是他(她)们,长踞基层、手握公权、身任公职,却带头以身试法,把法纪践踏于脚下,公权力凌驾于法纪之上,已是常态化的裸现!我们村民历时十数年,为何举证久告无果,就不难解释了!……
6、对此,我们村民对于石镇镇政府、涉事干部领导,作出知法、懂法而故意违法的行径,表示抗议;请求万年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领导同志,对此违法行径,启动追问责程序,依法、依规、公正、严肃地进行查处,给予涉事相关人员应有的法纪处罚;否则,法治何谈、公平何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没有法外之徒、法外之地之说;不会是“一纸空文、尤如儿戏、坊间屁话”!
九、万年县近年官方发布的落马村干部名单

十、寄予希望于国民发声工具——媒体
1、请求媒体单位致电或发函,呼吁监督万年县委、县政府书记、县长同志,责成万年县纪委、监委的领导同志等,自此重视我们村民冒着生命危险实名举证控诉;原文刊发,深度跟踪报道;对于祝四水等人(团伙)的犯罪之实,对应如下法条、依法查处追责与法办法条源引与支持;
2、请求依据“非国家工作人员”同样适用“国家工作人员”处分法条,对该团伙已然构成: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诈骗罪,对应刑法各罪名条款,予以立案审查;
十一、骇人惊闻的村干部落马数据,既是反腐成绩单更是预警单
2026年7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通报数据:2026年上半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3.8万件,其中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村主干部共计:5.4万余人;
全国行政村约48.5万个,村主职干部合计约:89.3万余人;然而,就在半年内就有“5.4”万余名村主职干部被立案查处,占据了基层村两委干部总数约:6.05%,这相当于每10个行政村组织当中,就约有1个村干部两委的主职干部被立案查处;”
这一组庞大的、冰冷的、骇人惊闻的数据,既体现出了国家重掌整治农村基层“蝇贪蚁腐”的坚定决定;同时,也由此折射出了农村村级权力监督长期缺位、失控的短板突出,乡镇级政府工作严重存在失职、渎职,导致村两委干部腐败窝案频发,无可争辩;
现实警示:村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发生,如果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及时,惩处力度不够,流于形式,高举低放,化解矛盾不及时,引发民怨长期积累,必将激化加剧矛盾升级加大,酿成极端恶性的社会群体刑事案件,那将是必然;如果乡镇级政府不予以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调处工作,最终形成“干部出事,群众犯罪,家庭破碎,乡村失稳”的双输悲剧惨象发生不止;
所以,乡镇一级政府,理应担负起一级政府的功能与担当;把已然发生或还处于萌芽的村级腐败、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面对矛盾,必须彻底搞清矛盾背景,及时止损,杜绝矛盾激化,发现腐败违法事项,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切实公正履职刻不容缓,否则,就是严重失职、渎职、官僚作风;亦是腐败犯罪分子的帮凶与保护伞,无可争疑;
十二、民众请求夙愿
1、请求万年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 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等法规规定,对祝四水、祝青、祝金富和祝本龙等人,进行依法追(问)责与严肃查处,将其已然涉嫌违纪、违法犯罪之实,给予依法查处法办;
2、请求万年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权力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对上述四人及深挖背后可能隐藏着未被揭露的保护伞,连根拔除,绳之法办,将被其非法侵占去的村民应得的财物,追讨返还给村民所有;
十三、附注:发布控诉信时,附相关佐证,以兹印证举告事情的真伪;
1、村民联名签启的委托代为行使维权权力的委托书;
2、被占的良田和开挖的池塘;
3、我三人联名书写出具的承诺书;
4、我们三名举证控诉人,在向各媒体发出呼助之前,2026年7月25日、7月26日,这两天中,应石镇镇政府书记、镇长电话召唤,奔着听取镇领导对于我们控诉人诉求事项的回复,满怀殷切希望而去,却依旧是寒心落泪而返;无奈,我们只有下定决心,将事情发布于网,请求全民关注与救助;尽快结束我们村民原本不该承负的信访诉累与花费;
十四、承诺
向各级官媒、自媒体和各级政府再次郑重负责地承诺:我三人所反映控诉的各项事项内容,均真实无捏造、虚构、隐瞒、诬告的行为;如果在媒体介入监督、呼吁和任何一级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等,展开核实调查工作,所获得的查证结果与和我们三人所反映有出现诬告、虚构的事实行为,对造成的结果,我们三人自愿承担一切法责与后果,与任何其他人无半点关联;我们三人随时配合媒体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询问求证等相关工作;
我们保留依法、理性控诉维权的权利,直至相关违法乱纪人员得到法律应有的查处,村民应得的权益得到返还止。
此致
敬礼!
结束语:
反腐没有禁区,基层农村没有例外,小微权力同样要在阳光下运行;5.4万余起村级干部被立案查处这组数据,深刻昭示了:蝇贪必清、蚁腐必除、伸手必捉、违纪必查、违法必惩的执纪执法决心不容质疑;
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针对“三资”乱象说不;持续深化审计联动、线索移送、从严整治,以铁的纪律、硬核的举措净化基层农村的政治生态;
倒逼广大基层农村的党员干部,必须时刻铭记初心与使命,无私奉献与担当;必须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守履职之责,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心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力守护好广大农村集体家底,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利益,以党员的党性政品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党给予的职位寄望,守护好乡村的清朗空气;公平正义是最大的公共政策,民声不能被堵,信任不可辜负。
敬请事件地政府、各职能权力部门领导同志,认真学习与比对,及时改正之前的工作作风、态度,切实依法、依规、忠诚、廉洁、敢于担当与奉献,为党和人民站好本职工作岗,是荷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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