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马某慧疑似学术妲己:靠博士生男友套取8720元财政经费,还白嫖专利署名?

2026-06-25 17:43:45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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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女研究生马某慧,被指靠男友(港科广博士生)套取财政经费8720元、在完全没参与的专利上挂名。深圳大学收到实名举报2个月却装死,眼看人就要毕业了…

 一句话概括这个瓜

  深圳大学(“深大”)政府管理学院女研究生马某慧,和她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港科广”)读博的男朋友林某腾,两人联手演了一出戏:指使/伙同男友以采购名义,指定给自己刚成立1个月的文创小公司浔X文化打了8720元"数据服务费"的财政经费。

  问题是——浔X文化是卖明信片和冰箱贴的,跟AI数据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如何能给港科广这所AI大学提供数据研发服务呢? 

浔X文化产品和货架(图片来自网络)

更绝的是,该采购与男友2个月前拿到的广州市15万财政经费的纵向项目内容极其相似,是否是已经拿到15万元经费后,虚构采购名目、重复骗取财政经费?

且该经费做出来的专利,她也把自己名字挂上去了,纯文科生摇身一变,成了人工智能大模型专利发明人,虽然其他发明人称,她连项目工作会议都没参加过一次。

此事已经被实名举报到深大研究生院、纪委、学生部2个月之久,全都石沉大海。

图片来自网络

离谱操作一:文创公司接AI数据订单?

先认识一下这家"深圳市浔X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某慧(就是她)

•成立时间:2025年3月

•注册资本:1万元

•主营业务:深圳市天文台文创周边——明信片、冰箱贴、挂件

•团队:美术设计专业为主,连一个程序员都没有(哦,不是,男友估计是个免费劳动力,随叫随到)

就是这么一家卖文创小杂货的公司,成立刚满1个月,就接到了港科广财政经费以科研研发费用扶持的"创业桥"项目的采购订单——给人工智能大模型提供"专业数据采集和处理服务",8720元。

 划重点:这笔钱来自广州市财政,是纳税人的钱,而且资助创业是以研发费用的名义。

一个卖冰箱贴的公司,怎么给AI大学港科广的人工智能大模型提供数据研发服务?

答:因为采购这个服务的人,是她男朋友林某腾。

 离谱操作二:15万经费不够,还要再骗一笔?

最让人细思极恐的一点:

她男友林某腾,2025年2月刚从广州市社科局拿了15万元的纵向课题经费,项目名就叫"面向大模型的粤语语料数据集构建"。

结果才过了2个月,他又以"萌萌X语养老机器人"的名义,申请了2.7万元的创业桥经费,说要采购"粤语对话数据"。是否存在同一份工作申请2份财政经费?是否是虚构采购需求、为女友套取财政经费?

同样是粤语数据,同样是他自己的项目,15万财政经费不够花?还要再申请2.7万?这2.7万是刚需吗、15万完全没有覆盖的吗?

而且这2.7万里,有8720元精准地打到了他女朋友刚成立1个月、注册资本仅1万元的公司账户上。而且,还说,这家文创小铺“具备专业的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语言数据”?这算不算虚假陈述?

且林某腾自己跟指导老师说过,“5000元一家、3家”,总共1.5万。最后却变成了8000-9000元一家,总共2.7万。

多出来的1.2万,是不是刚好就是给女朋友公司"创造"的订单?

离谱操作三:情侣联手,还撒谎说"不是情侣"?

政府采购里有个基本规矩:有利害关系的要回避。港科广采购利益冲突情形规定,私人朋友也算利益冲突。

采购负责人和供应商女老板是情侣,却完全没有披露。而且,马某慧2025年3月仍然间接持股林某腾的创业公司——该采购项目的运营主体。就是说,采购方和供应商不仅是情侣,而且还是股东。

而他俩的操作是——撒谎,装非情侣。

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林某腾竟大言不惭地说:采购那时候两人还没确立情侣关系!

结果被扒出来:

•2024年暑假就以情侣身份公开出现在林某腾导师的聚会上(采购是2025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约一年了)

•2025年3月聊天记录,林某腾谈到了女朋友。

•2025年4月采购当天,他俩正在日本一起度假,算不算一起合谋?

人在日本度假,手牵手把国内纳税人的财政经费给分了。

这浪漫,真贵。

 离谱操作四:专利也能"白嫖署名"?

还是那个15万的纵向课题,课题要求,港科广和广州大学共同申请一个专利,2025年2-4月课题组做出了"一种用于粤语的大模型泛化方法"的发明专利。

结果呢?林某腾把专利申请到了自己控制的私人公司名下——万悟S长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简称“万悟”)。

这算不算盗取国有知识产权,放入私人腰包?初创专利通常用成本法估值,价值约15万元。而马某慧也是万悟的间接股东,涉嫌共同盗取国有知识产权、不当获利15万元。

更绝的是林某腾提交了2次申请,第1次4个发明人,第2次6个,多了女朋友马某慧和亲妹妹林某薇。

第2次提交发明人多了女友和妹妹

发明人名单:林某腾、谈某星、刘某轩、马某慧、彭某、林某薇。

林某薇是谁?他亲妹妹。

而港科广财务系统里,却查不到马某慧、林某薇的任何实习或助理研究打款记录。其他很多参与的学生都有打款记录,他们的名字却没有挂在发明人上。

为什么?

答案是否因为她是林某腾女朋友?所以是不是就可以白嫖专利,摇身一变,成为人工智能大模型专利发明人?这算不算学术妲己?

这一次,是不是连妹妹都带上了,堪称"买一送二"?

该纵向要求

以上是该专利的要求,不妨问一下,马某慧能够完成几项?既非人工智能相关专业,也不是语言学背景,有什么能力和资格写在专利发明人上呢?

 最让人寒心的:深大的沉默

据悉,实名材料已经递到了深圳大学多个部门长达2个月:

• ✅ 研究生院 • ✅ 纪委 • ✅ 学生事务处

电话打了,邮件发了,然后呢? 没有任何实质答复。 按规定,实名举报15个工作日内就得说清楚受理还是不受理。 深大选择了装死。

更微妙的是时间点——马某慧马上就要毕业了。

是不是只要拖到毕业证一发、人一走,这事儿就翻篇了?

现在媒体只求一件事:在调查清楚之前,别给马某慧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给公众一个交代!这个要求过分吗?

这事到底有多严重?

有人可能会说:不就8000多块钱吗,至于吗?

至于。

第一,这涉嫌诈骗,而且政府财政经费——每个纳税人的钱,你我都是受害人。

涉嫌虚构采购项目、虚构供应商资质、虚假陈述、隐瞒利益冲突、蓄意骗取国家财政资金,金额超过3000元就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了。8720元,够立案2回了,按照《刑法》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事后作伪证。

而且这不是一个人干的,是情侣联手、有预谋、有分工、事后还试图撒谎掩盖利益冲突,属于加重处罚情节。

第三,涉嫌学术不端。

这对所有认真读书、实质参与专利研发的学生来说,公平吗?正义吗?

别人泡实验室、写论文、熬秃头才能有个专利署名。

她浪浪漫漫陪男友去日本度假12天就有了。

别人老老实实申请项目、一分钱掰两半花。

她坐在家中,钱从天上掉下来,左手倒右手就挣了。

别人辛辛苦苦创业,贷款卖血找钱。

她刚成立公司,男友就送来所有纳税人的血汗钱——财政经费近1万。

如果这种事都没人管,世上还有公道吗?深圳大学声称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就是这种态度吗?

按《深圳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十一条诈骗、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除应如数偿还和按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作案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有协同上述行为人作案,或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进行掩 盖、窝赃等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三十五条剽窃抄袭、不当署名,也是留校察看以上。

两项留校察看叠加,加上撒谎加重情节,是不是应该退学或开除学籍?

涉嫌蓄意诈骗我们每一个纳税人的钱超过3000元立案标准,是不是应该移交线索给公安机关请求立案侦查?

如果涉嫌不当署名、盗取国有知识产权、诈骗财政经费3项违规违法违纪事件都没人管,那还要深大管理干嘛?是不是马某慧在深大有特权?马某慧在深大,是不是相当于协和的董小姐、上海交大的樊小姐?

我们想问问深圳大学

1. 马某慧的举报材料,你们收到了,为什么2个月了超过15个工作日违规了还不明确答复受理与否?

2. 如果正在调查,能不能先把毕业证学位证扣一扣,等查清楚了再发?给公众一个交代?

3. 如果查出来是真的,你们打算怎么处理?留校察看?还是直接开除?

4. 涉及财政经费——每个纳税人的钱,超过3000元,涉嫌诈骗刑事犯罪,是不是得移交线索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沉默不是答案。

一所大学的尊严,不在于从来不出问题,而在于出了问题之后敢不敢面对、能不能公正处理。

深圳大学,别让大家失望。

(本文根据线索证据材料整理,文中事实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提供证据回应。)

#深圳大学 #学术妲己 #学术不端 #财政经费 #教育公平

(责编:gong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