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蹊跷档案”背后的故事———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国土局野蛮执法真相揭秘

举报人:刘书义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仲山镇胡契山村人。81077号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人。身份证号:37082919660529****,手机号:15634473833
被举报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韩爱芹,原济宁市中区国土资源局公务人员:于栋修 刘昆。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法人:刘洪波 刘洪亮
一:被举报人:于栋修 刘昆明知81077号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是举报人的。利用手中权力官商勾结,制造了一本08020821号没有登记造册档案土地证复印件与我打官司,多次出示虚假证据,证明08020821土地证是真实的,是合法有效的。他违反了党纪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章渎职罪,第397条第1款滥用职权罪,玩弄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制造假证假证据触犯了《刑法》第280条规定。
事实与案由:我们的永久性土地房产81077号所有证的土地就在济宁市任城区凤凰城西南角拐角处。地上有房屋.树木。地下坟墓16座。2006年被济宁市自然资源局中区分局领导(现任济宁市经开区自然资源局领导)为霸占81077号土地的开发权。勾结济宁市汇源华兴开发公司。制造了没有登记注册档案的08020821号土地证。欺骗篡改省政府2006年171号批文部分权属内容。08020821号土地证被济宁市中级法院2010年终字第57-1号终审判决,济宁市中区政府颁发的08020821号土地证行政行为违法。因08020821土地证直接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开发商盗墓扒我们的祖坟十六座,三十多具尸骨不知去向。地下埋藏着清朝三代官员,价值连城的殉葬品文物不知去向。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我们有详细记载。偷扒了我的房屋树木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开发商在我们的土地上盖了凤凰城的第34号楼。我直接经济损失9000万元。剩余土地圈占使用十六年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后附(2)号证据。

二:被举报人韩爱芹明知81077号土地权属是举报人刘书义的,欺负举报人是农民没权没势,在我一直上访的情况下,没通知我,在没批文没征收,没公告,没挂牌。没给我一分钱的情况下,把我的81077号土地权属,办为济宁市汇源华兴集团名下并开发,土地证号是0036425号。韩爱芹违反了党纪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第三百九七条第一款,滥用职权罪,玩弄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制造假证无效证件并触犯《刑法》第280条规定。
事实与案由:2025年7月25号朋友告诉我,我的81077号土地上汇源华兴开发集团正在施工。我急忙赶去阻止施工,遭到了殴打与谩骂。我拨打12345几次不管用。8月1号致31号去北京巡视组驻驻济南接访处上访五次,去山东省信访局4次都阻挡不住开发商的施工。2025年11月29号,我去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信访时,拿到了信访答复书。内容是:济宁市汇源华兴公司2024年已办理了不动产证0036425号该地块土地合法。就这样,我们刘氏300多年祖坟家祠81077号土地房产所有证11.23亩土地,被韩爱琴局长违法批给汇源华兴集团开发了。韩爱芹为汇源华兴房地产撑起了保护伞,为开发商霸占举报人的土地变成了合法化。实地调查凤凰城与南池片区近4年挂牌成交价格每亩地壹千万左石,直接给举报人造成经济损失1亿1000万元。我举报韩爱芹把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终字第57-1号判决书不顾,把县政府颁发的81077号土地房产所有证当儿戏。不但不执政为民,保护农合法权利不被侵占,反而给汇源华兴房地产违法办开发正。做实了再次违法批地罪,渎职失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拿着手中的权利当害人的工具。我要求对涉案人员追责并赔偿。后附(3)号证据。
三:被举报人刘洪亮,刘洪波非法霸占举报人土地房产11.23亩。盗墓挖掘举报人祖坟十六座(内有官坟)盗取文物。偷扒房屋损坏百年古树,使用黑社会手段霸占土地。2017年除夕夜大火烧坏我的住房。刘洪亮刘洪波弟兄二人触犯了刑法《刑法》第342条,非法占用骗取土地五亩以上入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触犯《土地管理法》第77条,(《民法典》第237条238条。停止侵害,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退还土地。盗掘我家祖坟(内有官坟,触犯了物权法,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8条(盗墓葬罪)应判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汇源开发施工现场百人占队恐吓殴打举报人霸占土地触犯了刑法第294条规定,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实与案由:(1)刘凡安是爸爸:汇源开泰公司董事长。(2)刘洪亮是大儿子济宁市汇源建安公司董事长,当时任职济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副科长。(3)刘洪波是二儿子,济宁市汇源华兴集团董事长。这三家公司实属一个集团。实际掌权人是大儿子刘洪亮。济宁市运河家园500亩土地竞拍。父子三人三个公司围标,以每亩30万元的价格拿到开发权我们的81077号土地位置竞拍土地的西南角相邻。2006年汇源集团刘洪亮,刘洪波为骗取81077号土地的开发权。勾结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中区分局刘昆制作了编号08020821号没有登记造册的土地证复印件。2006年以嘉祥县仲山镇胡契山村的名义申报山东省政府171号批文,山东省2006年171号批复权属表内显示被征收土地号是08020820号。经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领导徐加朋调查取证。此证号是济安居委土地236.9亩。征收土地证号,既不是81077号也不是08020821号。2010年济宁市中级法院终审第57一1号 判决济宁市中区政府颁发的第080208 21号土地证行政行为违法。2010年深秋济宁市汇源房地产不顾判决书的权威。盗墓我家祖坟十六座,先人尸骨不知去向,下面埋藏着清朝的几代官员,有数不尽的陪葬品与文物。我们有详细记载。需要时把详细资料呈上去。开发商不顾我们的以死阻拦,百人黑社会拿着棍棒大刀对我们百般侮辱打骂为了保命没能阻止了施工,开发商建设了凤凰城第34号楼。剩余土地圈起来使用。2017年鲁网商报记者孙名阁带我去任城区自然资源局调查采访时才知道中区政府打官司的080208 21号土地证复印件,没有登记造册档案,用假土地证,假证件,政府与我们打的是假官司。2023年法制网记者王对此案件又进行调查还原真相,与济宁市市委书记林红玉发了函,网上曝光了此案。在这18年里。我上访100多次遭到了多次无缘无故的殴打与谩骂。村委会镇政府人员拦截我上访,限制我人身自由。后附(4)号证据。

四:我跪请中央纪委监委领导依法调查处理此案,并责令开发商停止侵害把土地恢复原样,返还我土地。
五:要求开发商指认我家16座坟墓三十多位先人尸骨丢失位置,反还文物殉葬品,先人尸骨被辱赔偿,赔葬品赔偿,包赔一切损失。对34号楼按国家规定进行赔偿。霸占使用我土地18年进行赔偿,房屋树木赔偿,打官司上访18年一切损失赔偿。对2025年再次侵害建设赔偿。对违法官员按国家法律法规追责,要求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六:本人承诺上述举报所有事项属实,愿对举报行为负责。我要求返馈案件办理进展,我及时补充补证详细证据举报材料。
举报人:刘书义
202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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