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奚秀燕,是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塘坑商贸城101、102、103号商铺的承租人,也是《潮悦牛肉馆》的实际经营者。今天,我鼓起勇气向社会求助,不为炒作,不为阻挠旧改,只为自己近十年来合法经营的血汗钱,能够得到一个公平、合理的交代。

一、艰难经营多年,刚刚看到希望
2018年,我与物业方——广州市耀登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投入全部积蓄开办了《潮悦牛肉馆》。开业不久,便遭遇三年疫情,经营举步维艰。我咬牙坚持,不欠薪、不欠租,好不容易熬过了最难的时光。到2025年下半年,生意终于有了起色。
然而,2025年12月8日,我收到了塘坑村委会发出的拆迁《告知书》——我经营的位置被纳入塘坑村城中村改造范围,政府将收回地块,餐馆必须提前终止营业。

二、支持旧改,却陷入“三方推诿”
我理解城中村改造对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改善的重要意义,也愿意配合。为了不耽误改造进度,我多次主动与村委会、物业出租方(耀登投资公司)、港湾街道负责部门沟通,希望依法协商补偿事宜。
但现实让我寒心:
街道办让我找村委会;
村委会让我找出租方;
出租方则以“政府补偿还没下来”“政府补偿太少”“还在与政府争取”等理由一拖再拖。
至今,我没有收到任何明确、合法、合理的补偿答复。

三、提前围蔽、突然断电,损失惨重
村委会原本书面及口头承诺将在2026年2月16日才进行围蔽和断水断电,给周边商户留出缓冲时间。然而,2026年1月8日,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店铺门前被强行围蔽了一部分。
当天,我按日常经营需要采购了大量新鲜牛肉、肉类和蔬菜。因为门前围蔽,很多顾客以为餐馆已停业,营业额几乎归零,采购的食材大部分报废,损失惨重。
此后,周边部分商户甚至被强制拆除。到了2026年6月5日,我又收到通知,要求限期清场,否则“一切责任自负”;6月10日上午,店铺被强行停电。至此,我彻底无法经营。
四、“违法建筑”的帽子,为何扣在守法商户头上?
2026年2月14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我店铺张贴告知函,称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责令村委会和物业方自行拆除。
我在此合法经营了整整八九年,从未被告知是违建。面对这一重大问题,我及时向执法局提交了书面申辩意见。执法局在回复函中明确引用《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违法建设法律责任由违法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也就是说,即便建筑属于违建,责任也不应由我这样的善意承租人承担。我拿着这份回复再次找村委会和出租方,希望他们正视责任、依法赔偿,但他们依旧推诿、回避,丝毫不愿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
五、信访无果,担心“无疾而终”
我和片区其他商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广州市城市更新相关规定,于2026年2月6日、3月24日分别向市、区信访局反映情况。但查询办理进度发现,最终负责处理的还是街道办事处的相关部门。我担心,这件事会在层层转交中不了了之。
六、我的诉求:合法、合理、合情
我不是“钉子户”,也不索要天价赔偿。我只有一个朴素的愿望:让近十年的合法经营,不因一纸通知而血本无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广州市关于城市更新中承租人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我作为实际投入装修、设备、人工并持续纳税的合法经营者,在因征收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有权就以下损失获得合理补偿:
装修及设备投入;
停产停业损失;
搬迁费用;
因提前围蔽、断电导致的直接食材及经营损失。
同时,执法局已明确违建责任不在我,村委会和出租方在未达成任何补偿协议、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强行围蔽、断电、清场,已构成事实上的侵权。
七、恳请媒体与社会关注
自2025年12月至今,我身心俱疲,精神与身体状况已受到严重影响。我依然相信法律,相信政府,也相信社会有公道。
恳请媒体和社会各界能够关注我这个普通小商户的遭遇,帮助我们推动事情得到公平、透明、依法解决。我不希望因为一次旧改,就让一个守法经营近十年的店铺陷入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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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于2026年6月14日于北京发布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编辑:京媒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