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务摔成高位截瘫,甘肃一村干部的四年漫漫索赔路

2026-06-11 15:12:38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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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甘肃省清水县白驼镇童堡村,曾经的村委会副主任胡世明,如今只能依靠轮椅度日。

  ​39岁的他,腰椎粉碎性骨折,双下肢完全瘫痪,被鉴定为肢体一级伤残。​​ 而在三年前,他还是村里的壮劳力,为了完成镇上指派的任务,在田间地头奔波。

   这究竟是一场意外,还是一场推诿扯皮的悲剧?

   ​一、 祸起300亩蚕豆:高压下的“人歇车不歇”​​

   时间回到2022年4月5日。彼时,胡世明正担任清水县白驼镇童堡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当天,他正带领村民执行一项紧急任务——完成镇政府下达的300亩蚕豆种植指标。

   据法院审理查明,在镇政府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和时任村书记的现场指挥下,会议明确要求:​​“时间紧,人可以轮换,车不能停。”​​ 在这种高压指令下,胡世明被迫轮换驾驶四轮拖拉机犁地。不幸突然降临,车辆侧翻,胡世明被重重甩在地坎下,当场昏迷。

    这一摔,改变了他的一生。诊断书上密密麻麻写着:​腰1椎体骨折伴脊髓损伤、创伤性截瘫、多发肋骨骨折、颅内损伤……​ 为了保命,家里债台高筑。

​    二、 索赔路上的“变脸”:前任调离,后任翻脸​

     起初,白驼镇政府态度还算积极,前任领导也曾承诺协调解决,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

​     然而,自2024年12月份原镇党委书记调离后,事情急转直下。​ 继任者不仅对赔偿事宜置之不理,甚至放出了狠话:“这事跟政府没关系,你爱去哪告就去哪告!”
         更令人发指的是资金的去向。2023年7月,保险公司赔付了一笔用于胡世明后续康复治疗的医药费。​但这笔“救命钱”刚到账,就被镇政府以“办公经费紧张”为由,直接从胡世明处抽走了10万元。

     ​三、 维权之痛:锁门禁言与暴力拖拽​

     更令人发指的是维权过程中的遭遇。

     ​2025年1月,胡世明病情加重前往西京医院住院。恰逢有省领导前来胡世明家中查看慰问。​​ 为了防止上级发现胡世明家真实的贫困惨状,镇政府竟授意村委会工作人员3次将胡世明家的大门锁死,并派专人守在门口,​威胁家中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不准出门,直到检查组离开。

     而在向市县两级政府反映情况时,胡世明更是遭遇粗暴对待。他曾被工作人员强行拖拽,连人带轮椅摔在马路上,导致小腿骨折。一个连翻身都困难的一级残疾人,在寻求公道时竟遭受如此对待,这无疑是对法治尊严的严重践踏。

     ​四、 法院的判决:责任四六开​

     无奈之下,胡世明将白驼镇政府、童堡村委会等告上法庭。

     2025年8月,清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童堡村委会和合作社明知胡世明无特种车辆驾驶证,仍安排其作业,存在过错,承担40%的责任;胡世明自身无证驾驶且操作不当,承担60%的责任。​​

     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7万余元,扣除已垫付的60余万,还需支付约77万元。

     然而,对于胡世明要求镇政府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法院未予支持,理由是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关系”,且代为垫付医疗费是履行行政职能,不构成“债务加入”。

     ​五、 结语:谁来守护“受伤的英雄”?​​

     虽然法院判了,但对于胡世明来说,这笔钱依然遥不可及。

     一个听从上级“车不能停”的高压指令,为了村集体利益摔成终身残疾的村干部,最终却被定性为“个人操作失误”,自担60%的主要责任。而作为指派任务的镇政府,似乎成了置身事外的“旁观者”。

    ​我们不禁要问:​​

    当“谁指派谁负责”变成“谁出事谁倒霉”,以后谁还敢真心实意为村里干事?

     当一级残疾人的家门能被随意上锁,家人被威胁禁言,我们的基层治理温度何在?

胡世明的遭遇,不应只是个案的终点。我们呼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督促赔偿款落实到位,并对​“锁门禁言”​等阻挠上级检查的行为进行追责,不要让一个破碎的家庭,在绝望中彻底坍塌。

  (本文基于甘肃省清水县人民法院(2025)甘0521民初1349号民事判决书及当事人陈述整理,事实细节可供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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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于2026年6月11日于北京发布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编辑:京媒快评

(责编:gong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