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四十三中学,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遵义县虾某子中学。2018年,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3.4亿元建设新校园,学校整体搬迁至虾某子镇宝某合村。为了这所学校,虾某子镇政府在2016年1月15日对华某地园林绿化公司33.85亩林地进行了征收,并于同年9月兑现了土地补偿款。当地政某府从2016年起就以“宝某合中学”项目名义,对贵州华某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33.85亩银杏苗圃启动征收。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定价883万余元,政某府官网公示“已征收”,三级会议纪要、领导批示齐备,明确林木补偿按评估价883万余元进行补偿。企业还收到了40万元“林木补偿款”。然而,2018年省政某府批复的学校建设用地红线,却根本不包含这片林地。九年过去,企业拿不到余款843万元,诉至法某院,两级法某院以“土地未被依法征收、林木未被实际占用”为由驳回。这不是地质边界之争,是政某府诚信与法律逻辑的裂谷。
2016年,新蒲新区管委会、虾某子镇政某府以修建“宝某合中学”为由,对华某地园林的银杏苗圃启动征收。彼时,该项目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复。政某府不仅委托评估公司对林木定价883万余元,还要求企业交出土地、拆除办公场所及私人住房、配合搬迁。直到2025年省政某府信息公开下达,企业才得知——自己33.85亩林地根本不在红线内。
政某府明知未批先征违法,却在法庭上辩称“只是预征收”“从未征收”,试图将违法事实一笔勾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刘大忍反问:“如果没有征收,你们为什么三级开会、两次评估、四次请示、领导签字、官网公示、还付了40万?这到底是征收,还是‘钓鱼’?”
2018年省政某府批复后,政某府已经清楚该林地在红线之外。但接下来三年里,虾某子镇政某府依然以“宝某合中学”项目名义向上级请示拨付林木补偿款,新蒲新区管委会领导继续签字认定林木征收属宝某合中学项目,补偿款纳入宝某合中学项目结算。官网征拆工作总结中依然将该企业林木列为“已征收、未赔付”。2020年和2021年,政某府还两次向企业支付“林木补偿款”,转账凭证用途明确写着“华某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林木补偿款”。














企业在政某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多次要求提供红线图,均被拖延或回避。2024年,企业依法向新蒲新区管委会、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宝合中学用地相关材料,两份答复竟如出一辙:“没有相关资料保存,没有相关信息”。然而,省政府的批复早在2018年6月就已下达——一个财政投资3.4亿元的省级重点项目,关键用地资料竟“凭空消失”?这不是档案遗失,是行政回避,甚至是有意隐瞒。直到2025年8月,企业才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获知真相。九年里,政某府用一套“内部文件”和“官网公示”制造了合法征收的假象,让企业在误信中失去管护、错过维权时机。
政某府以“宝某合中学”这一民生工程为名,迫使企业交出林地和林木、拆除办公场所及私人住房、停止一切经营管护。企业失去对苗圃的控制后,无法施肥、无法防盗、无法销售。评估报告记载2017年苗圃整齐茂盛,65538株银杏树价值883万余元。而2025年现场照片显示:杂草丛生、大量空穴、树苗枯死被盗。2026年法某院组织现场查勘时,现存林木不到评估时的五分之一,且多为病残,已无经济价值。
政某府用九年时间,将一片商品林拖成了废林。843万元的损失,由谁负责?
虾某子镇政某府的红头文件、新蒲新区管委会领导的批示、官网连续两年的征拆工作总结,都白纸黑字确认了“华某地园林银杏苗已征收、未赔付”。三级政某府、多个领导签字、官网公之于众——这不是内部草稿,这是对全社会作出的行政承诺。
政某府不能因为“红线不符”就单方面推翻自己的一切承诺。诚信,不应在红线上划线。
在行政诉讼中,法某院采信了企业提交的请示文件、会议纪要、付款凭证网上公开等证据的真实性,认可其与案件的关联性。但在判决中,法某院却以“没有证据证明政某府强制占有、破坏林木或限制华某地园林管理”为由,驳回企业的补偿请求。



企业代理律师指出:“政某府用征收程序绑住企业九年,企业无法经营、无法销售、无法管护,数万株大树从商品苗变成野树。法某院还要等到树被推平才承认损失——这不是司法,这是‘等米下锅’。”同批证据,法某院一面采信,一面否认其证明力,无中生有地歪曲事实,丧失公正。
现场查勘可见,政某府在林地四周砌起围墙、挖成高坎、或者干脆是悬崖。唯一出口是一条宽不足1米、高2.53米的缺口,且需要经过一段宽仅0.6米,长500米的崎岖小路。绿化银杏树销售时根部须带泥球,最小规格整株也重达400斤以上,大规格超1000斤,必须用吊车。这样的出口,连马匹都无法驮运肥料,吊车更不可能进入。
政某府砌围墙的目的,就是圈地——标明“土地已被征用,外人不得进入”。而所谓“留有出口”,不过是形式上的遮羞布。种植绿化林木必须预留3米以上无遮挡道路,否则种出来也卖不出去。政某府九年不给路,等于断绝了林木的一切出路的可能。
2026年1月,法某院组织现场查勘,在判决书中写道“有零星树苗死亡”。但企业提供的照片和证人证言显示:大片地块杂草荆棘覆盖,难觅一棵活树;存活树木多已病残,失去商品价值;偷盗痕迹随处可见。当年评估现场的负责人王远航(虾某子镇政某府征拆办主任)当场承认:“征收评估时林木特别好,数量足,不是今天看到的样子。”
法某院用“零星”二字轻描淡写,掩盖了林木大面积损毁的真相,明显袒护政某府。
2016年,政某府在没有合法批复的情况下以“宝某合中学”项目启动征收,这是第一个错误。2018年省政某府批复下达,政某府明知林地不在红线内,却不告知企业,反而继续以该项目名义向上级请示拨付补偿款、在官网公示“已征收”、支付部分款项,这是第二个错误。九年里,政某府从未主动纠正,反而用一套自相矛盾的说辞在法庭上抗辩。
甚至在2024年,当企业依法申请信息公开时,相关职能部门仍以“没有资料”为由拒绝提供关键红线信息,。明知违法却继续欺骗,明知不在红线却继续征收——政某府错上加错,企业为此买单。
我们直问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虾某子镇政某府:
我们直问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某院、遵义市中级人民法某院:
2026年,企业已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某院提起上诉。刘大忍说:“我不要政某府为难,我只想要一个诚实的说法——如果确实没有征收,为什么付我40万?如果确实征收了,为什么843万不给?”
九年时间,一棵树从幼年到成年,一个企业从希望到困顿。
政某府红线的偏移,不能成为推卸承诺的借口;
法律的严谨,不该沦为拖垮民营企业的“慢刀子”。
我们追问,因为许诺不只是写在审批文件里,更是刻在老百姓的信任里。
我们追问,因为红线的“边界”可以丈量,但政某府的诚信没有“红线外”。
当一份评估报告、两笔转账凭证、三级会议纪要、数次政某府红头文件、官网公示与一纸“不在红线”的批文发生碰撞——公众应该相信文件,还是相信文件里的政某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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